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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八一中学——关于海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十严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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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十严禁”政策解读

儋州市八一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压力,海南省教育厅制定了中小学教辅材料“十严禁”纪律要求。以下为各位家长详细解读政策内容,以便共同监督学校和教师行为,保障孩子与家庭的合法权益。

01

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

所有教辅材料必须经过省级评议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不得使用目录外的教辅。同时,禁止征订盗版、未授权或高价低质的教辅材料,确保学生使用的材料合法合规。

02

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订购

教辅材料订购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以“教学需要”“校本教材”等名义强迫学生购买,也不得将教辅使用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挂钩。

03

严禁突破“一科一辅”范围

每门学科仅可推荐1套教辅材料,不得重复征订。特别提醒: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建议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

04

严禁进校宣传推销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专题活动、讲座、培训等形式在校园内推销教辅。校园书店仅可销售省级推荐目录内的教辅。

05

严禁非自愿统一征订代购

经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可统一征订或代购目录内教辅,且需按实价收费、零差价。禁止以家委会、班级等名义统一征订任何教辅或课外读物。

06

严禁指定购买渠道

学校和教师不得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也不得通过家长群、小程序等发送征订链接或开展线上代购,避免商业推销行为。

07

严禁捆绑搭售或收费

教材与教辅征订需分离,不得捆绑销售“套餐”,也不得搭售练习册、文具等无关商品,或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费。

08

严禁相关人员干涉征订

教材编写、命题、监测等单位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教辅征订,不得编写或推销有偿教辅材料。

09

严禁违规收费谋利

教辅费用需单独收取并开具正规票据,学校代购时不得加价或收取服务费,严禁收受书商回扣、礼品礼金等。

10

严禁不公开透明和监督缺位

学校需公示教辅推荐目录及举报渠道,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纪检部门开展年度专项检查,确保管理公开透明。

监督方式

如发现违反“十严禁”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23768218

共同维护规范的教辅管理环境。

儋州市八一中学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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