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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级人才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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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一)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适用对象:儋州洋浦企业引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A、B、C、D、E类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政策要点:

1.对企业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

2.对重点用人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0.5万元或1万元。

3.对儋州洋浦企业柔性引进的A、B、C、D、E类人才,当月服务不少于5天,给予每月生活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累计发放36个月。

政策出处:《关于实施“东坡育才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儋人才通〔2022〕1号)

(二)企业引才奖励

适用对象:在儋州洋浦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

政策内容:

1.企业当年度新引进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总和10人及以上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5万元。

2.企业当年度新引进具有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籍、港澳台和留学人才等国际人才3人及以上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5万元。

3.重点用人企业年度引进符合海南省引进人才条件的45周岁以下具有“985工程”“211工程”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具有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达到15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5万元。

政策出处:《关于实施“东坡育才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儋人才通〔2022〕1号)

(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适用对象: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A、B、C、D、E类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政策要点:

1.对全职引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A、B、C类人才,赠与人才公寓一套,岗位津贴“一事一议”。

2.对全职引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D、E类人才,可享受岗位津贴,在儋州购买普通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岗位津贴和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

(1)D类人才岗位津贴总额为55万元,购房补贴总额为55万元。

(2)正高级职称的E类人才岗位津贴总额为35万元,购房补贴总额为35万元。

(3)E类人才岗位津贴总额为25万元,购房补贴总额为25万元。

3.对全职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岗位津贴,在儋州购买普通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岗位津贴总额为18万元,购房补贴总额为17万元,岗位津贴和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

(1)取得“985工程”“211工程”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2)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U.S.News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前200位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取得医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4.对柔性引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A、B、C、D、E类人才,分别按每人每月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60个月。

政策出处:《儋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儋人才办通〔2024〕1号)





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一)汇智项目

适用对象:面向专业技术人才,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或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长期从事一线教育、医疗、工程等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明显。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20名。

政策要点:每人每年资助1-3万元。年度考核优秀发放资助经费3万元,年度考核良好发放资助经费2万元,年度考核合格发放资助经费1万元。

政策出处:《儋州市“东坡育才”计划管理办法》(儋人才办通〔2025〕12号)

(二)惠企项目

适用对象: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任职高级管理岗位,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10名。

政策内容:每人每年资助1-3万元。年度考核优秀发放资助经费3万元,年度考核良好发放资助经费2万元,年度考核合格发放资助经费1万元。

政策出处:《儋州市“东坡育才”计划管理办法》(儋人才办通〔2025〕12号)

(三)强基项目

适用对象:面向技能人才,长期坚守在一线工作岗位,并且技术高超,或技能专长突出。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10名。

政策要点:每人每年资助1-3万元。年度考核优秀发放资助经费3万元,年度考核良好发放资助经费2万元,年度考核合格发放资助经费1万元。

政策出处:《儋州市“东坡育才”计划管理办法》(儋人才办通〔2025〕12号)

(四)暖才项目

适用对象:面向乡土人才,扎根农村基层,从事现代化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及服务,具有一定知识技能。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10名。

政策要点:每人每年资助1-3万元。年度考核优秀发放资助经费3万元,年度考核良好发放资助经费2万元,年度考核合格发放资助经费1万元。

政策出处:《儋州市“东坡育才”计划管理办法》(儋人才办通〔2025〕12号)

(五)领航项目

适用对象:面向科技创新团队,团队领衔人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研究成果为同行公认。至少2名团队成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5名,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15个。

政策要点:每个团队资助10万元,其中40%可直接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和补贴。资助经费按照4:3:3比例分三年发放,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资助经费。

政策出处:《儋州市“东坡育才”计划管理办法》(儋人才办通〔2025〕12号)





人才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一)儋州市创业孵化基地

适用对象:在儋州市内创建、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管理场地,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协助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实现滚动孵化的创业平台或载体。

政策要点: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实体,可享受下列相关政策扶持:

1.扶持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上不足2000平方米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不足5000平方米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按年度运营成效考核等次据实分别给予100%(优秀)、80%(良好)、60%(合格)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计算标准最高不超过180元/平方米/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3.创业孵化奖励。经年度运营成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创业孵化奖励,原则上每孵化成功1个创业实体的给予奖励1万元。

4.参赛奖励。入驻创业基地的创业实体在孵期内参加创业类比赛获前三等奖的,给予参赛奖励。参加国家级创业类比赛获前三等奖的,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最高3万元奖励;参加省级创业类比赛获前三等奖的,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最高1万元;参加本省市县级创业比赛获前三等奖的,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最高0.6万元奖励。

政策出处:《儋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儋人社发〔2025〕62 号)





人才使用激励相关政策

(一)人才工作站

适用对象:本市人才工作站。

政策要点:经认定新设立的人才工作站授予“儋州市人才工作站”称号,并给予配套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工作站建设和运行。每年对人才工作站开展绩效考核,考评优秀的给予奖励经费5万元;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经费2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发出整改通知;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工作站,取消“人才工作站”称号。

政策出处:《儋州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儋人才局通〔2020〕10号)

(二)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

适用对象:本市辖区农业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政策要点:经认定新设立的基地由市财政给予3万元经费资 助,用于基地软硬件建设和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入选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的,再配套给予5万元支持经费。原则上每年评定1次,每次新设立3家左右。

政策出处:《儋州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儋农〔2025〕454 号)

(三)“东坡人才奖”评选表彰

适用对象:评选对象不受年龄、学历、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在儋州工作满1年或柔性引进受聘满2年以上,且评选当年仍在岗工作。

政策要点:

1.定期开展“东坡人才奖”评选表彰。

2.“东坡人才奖”评选总人数不超过60名,其中,“特别贡献奖”不超过10名,“贡献奖”奖项不超过50名。

3.“东坡人才奖”区分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类别。

4.对获得“特别贡献奖”“贡献奖”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8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政策出处:《关于实施“东坡育才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儋人才通〔2022〕1号)





人才服务保障相关政策

(一)人才认定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人才。

政策要点:

1.符合儋州市比照 D、E 类人才标准的,可认定为比照 D、E 类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

2.重点用人企业引进的符合《儋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2025)》的引进人才,可认定为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安家补贴待遇。

政策出处:《儋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2025)》

(二)人才落户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人才。

政策要点:

1.重点用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和自主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在我市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2.已领取本市有效《居住证》,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在本市申请引进人才落户,可不受年龄限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且在本市进行暂住登记的,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在本市申请落户。

政策出处:《儋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儋府办〔2019〕57号)《儋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加强重点用人企业服务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三)医疗补贴

适用对象:在儋州洋浦全职工作的海南自用贸易港D类(含比照D类)以上人才。

政策要点:

1.人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医保、商保报销后自付费用和体检费按比例补贴,年度每名人才累计不超过2000元。

2.重点用人企业D类(含比照D类)及以上人才及在海南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医保和商业保险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年度每名人才累计不超过2000元。

政策出处:《关于实施“东坡育才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儋人才通〔2022〕1号)《加强重点用人企业服务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四)子女学费补贴

适用对象:在儋州洋浦全职工作的海南自用贸易港D类(含比照 D 类)以上人才。

政策要点:人才子女就读儋州洋浦民办学校,生均每学年补贴1万元。

政策出处:《关于实施“东坡育才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儋人才通〔2022〕1号)

(五)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

政策要点:在儋州市内租房的,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在我省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政策出处:《儋州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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